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保定通报了 5起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02 石家庄日报

  保定通报5起严重破坏发展环境案

  本报保定电(记者石英杰汪洋实习生韩雪)望都县矿管所所长收费不开票、截留坐支私分有关费款,受到严肃处理。日前,保定市纪委和监察局公开通报了5起严重破坏发展环境的案件。

  矿管所长侵占矿产费款案2004年,于东方在担任望都县矿产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收取望都县多家砖厂矿产资源使用费、补偿费共计34100元,没有上交县财政,被该单位截留、坐支及私分。于东方的行为违反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给予于东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阻挠107国道施工案2004年3月26日上午,定州市明月店镇政府解决107国道拓宽遗留问题。下午1点30分,施工队进场施工时,原寨南中心幼儿园园长赵同锁及其妻儿等先后到现场阻挠施工,使镇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遭围攻被殴打,107国道拆迁工作被迫停工。给予赵同锁留党察看一年和撤职处分。

  对过往车辆乱收费案2004年8月期间,曲阳县灵山镇朱家峪村“两委班子”以解决该村修公路欠账为由,在村内公路上私自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收费,共收取12000元。杨顺月身为村党支部书记,应负直接责任。经研究决定:没收朱家峪村非法所得12000元;给予杨顺月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两起案件为:雄县三位农民寻衅滋事扰乱外商投资建厂案和望都县卫生院收费员虚开医药费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