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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不付赡养费老夫妇告上法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13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刘恒斌 通讯员 区惠妍)林伯夫妇年近六旬,且身体多病,但二儿子阿俊却突然停止向两位老人支付赡养费,日前,两老只好将阿俊告上法院。由于阿俊收入较低生活困难,法院酌情降低儿子需支付的赡养费金额。

  据介绍,林伯夫妻有4个子女现在都已经成年,并且收入稳定。由于两人年迈且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于是老人与四子女达成口头共识:每一个子女每月支付林伯夫妇各200元。
但第二个儿子阿俊从2002年到现在连续3年多一直不向林伯的老伴(即阿俊的母亲)支付赡养费,2004年开始阿俊又不再支付父亲的赡养费。

  两位老人无奈之下只好将二儿子告上法庭。阿俊在庭审过程中辩称,自己愿意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按照自己目前的收入状况,的确无法承担父母所要求的每月支付父母各200元的赡养费。阿俊现在一家电焊接机厂工作,月收入1100元。两年前其与妻子生育一儿子,家庭日常开销更多,因此,无力支付两位老人的赡养费。

  法院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这种义务不因子女经济状况差而得以免除,但在支付赡养费数额的问题上,可综合考虑父母的实际需要、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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