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国市长签署深圳共识保护城市文化遗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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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16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普德法 实习生 王娟)“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个性的重要内容,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关乎城市命运。”昨日,由中国市长协会主办的“国际市长协会与地方政府组织高峰论坛”在深圳金晖嘉柏酒店举行,来自世界10个国家的15名市长共同签署《深圳共识》,并指出市长要为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发挥积极作用。 “开发旅游要能增加农民收入”
“国际市长协会与地方政府组织高峰论坛”由中国市长协会主办、深圳市政府协办。来自中国、俄罗斯、澳大利亚、奥地利等10个国家的15名市长及各国市长组织的秘书长参加了会议。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代表深圳参加论坛。 论坛主题是“城市文化遗产保护”。随着世界全球化进程的回快和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如何在开发新城市的同时,对旧城区进行保护和改造,将新城的发展与古城保护统一起来,成为各国市长都面临的难题。 “小城镇利用风景区发展旅游经济,要注意吸收周边农民参与进来,使他们的收入增加,把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当地群众致富联系起来。这样才能很好地解决文化遗产保护与现代化的矛盾。”中国建设部部长、中国市长协会执行会长汪光焘认为,城市现代化建设必须建立在城市文化的基础上,文化是城市的个性和魅力所在。 “创建文明城市重在本土品格” 论坛上,吕锐锋以深圳刚刚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例。他解释说,深圳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城市”之所以成功,不仅仅是因为深圳的经济发展迅速,更重要的是“保持了人文、艺术等方面的‘本土品格’”。 代表们签署了《深圳共识》。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市长、地方政府及其组织应为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发挥积极作用。城市的魅力在于个性,而城市文化遗产是城市个性的重要内容,保护城市文化遗产关乎城市命运。不仅要保护城市文化古迹、历史街区乃至整座历史文化名城,还要保护城市中的优秀文化和艺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