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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税局获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0:29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10月27日,喜讯从首都北京传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在京召开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兰州市地方税务局被授予首批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该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个显著而重要的里程碑。

  11年来,市地税局三任党组书记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促进各项税收工作的有效载体,坚持常抓不懈,并取得了累累硕果。该局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称
号,被中央文明委和国务院纠风办确定为第三批“全国创建文明行业示范点”,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全市8个县区局均获得市场“文明单位”称号,皋兰、榆中两个县局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实践证明,市地税局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各项工作的思路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2004年,共组织各项收入44.53亿元,比上年增长14.71%,增收5.71亿元。11年来,全系统连年完成和超额完成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总的收入规模由1994年的6.4亿元增长到2004年的44.5亿元,增长了7倍,地方税收占全市GDP的比重由1994年的3.17%提高到2004年的5.18%,占地方可供支配财力的比重也由1994年的50.15%提高到2004年的75%,为兰州乃至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者:杜晨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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