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安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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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5:25 公安部网站 | |||||||||
10月26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会上,江西省安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这是该大队继2005年被评为“江西省卫生庭院”后又获得的一个最高荣誉。 多年来,安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当地党政的正确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团结进取,奋力拼搏,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目标,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经济,一手
辛勤浇灌文明花,安远交警正戒骄戒躁,在实现精神文明建设的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上下功夫。坚持面向群众,服务群众,不断创新机制,改进措施,以争创五好警队为标准,朝更高层次迈进。(郭伟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