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律扑杀非法养殖果子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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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6:31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为有效防止今冬明春非典疫情的发生,切断相关传染途径,省林业局昨天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贯彻预防为主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管理。 2004年初出现的几例非典病例均与食用或接触果子狸直接有关,果子狸作为非典冠状病毒的载体或中间宿主的可能性极大。
据此,省林业局要求各地对辖区内的野生动物养殖单位进行全面清查和造册登记,取缔以销售、食用等为目的的果子狸养殖,并督促各养殖单位切实落实消毒措施,确保对粪便等排泄物以及污染物的无害化处理。对非法养殖野生动物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理,所养殖的果子狸集中登记、封存、扑杀。(南文)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电话:编辑部8322700广告部 8312781发行部 8245040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传真:8910196邮编:51504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