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勒令退学大学生告市教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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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6:5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莹)北京外国语大学两名大学生因考试作弊被学校勒令退学。在申诉没有得到市教委支持后,两人将市教委告上法院,要求撤销维持决定书,让北外还给其学籍。昨天下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北京外国语大学作为第三人一同上法庭。 晓涛和晓金同在北京外国语大学学习塞尔维亚语。2003年12月,参加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前,晓涛请同乡晓金替考,并为此专门到中关村办了一张假身份证。没想到晓金在考
两学生认为,他们受到处罚的依据是学校的《学生守则》,并不是法律认定的,因此无效。市教委的代理人却认为按照《教育法》等法律规定,高校是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学校管理制度,在校学生必须遵守,学校也被授权对学生学籍进行管理,依据学校内部规定处理并无不当。 按照两名学生的说法,他们在开考前10分钟就被抓获,作弊应属未遂。而且他们都是好学生,得过奖学金、优秀干部称号,只因一时糊涂做了错事。学校的处分有失宽容和公正。但市教委代理人表示,表现好并不当然成为减轻处罚的理由。北外《学生守则》规定,“对考试作弊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予以勒令退学”。据了解,晓涛专门制作了假身份证,晓金也进入考场并准备考试,这说明他们是有预谋的,完全够得上情节严重。因此,拒绝作出撤销勒令退学的决定。(文中人物为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