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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名刑警队长贪污收缴赌资被提起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16:51 北京晚报

  本报讯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却在抓赌后将所收缴的数万元赌资隐瞒不报,占为己有,并收受说情人贿赂。今天上午记者了解到,日前丰台检察院已以贪污受贿罪将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十五队队长花本立,正式向丰台法院提起公诉。

  已是不惑之年的花本立,原为河南人。据检方指控,2002年12月29日,正担任丰台分局刑事侦查支队十五队队长的花本立,带领队员到丰台区卢沟桥乡梅市口村查抄赌博人员
。在收缴了当时正在赌博的李某等人赌资人民币5万余元及美金2000元后,花本立采取了隐瞒不报的手段,将赃款截留据为己有。而就在同一天,在审查赌博人员的过程中,前来说情的田某又塞给他1万元人民币,而花本立也欣然接受下来。

  记者了解到,之后有人将举报信送到了纪检部门,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介入调查。去年10月,丰台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在办理花本立案中,决定对花本立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由于花本立表示不服,丰台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正式启动了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同年11月17日,丰台检察院按照规定,邀请了3位人民监督员到院对该案依法实行审核,之后人民监督员作出了《人民监督员表决意见书》,维持了原逮捕决定。

  现检察机关认为,花本立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款且收受当事人贿赂,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予处罚。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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