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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12月1日起禁止非医学胎儿性别鉴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4日20:43 新华网

  新华网贵阳11月4日电(记者秦亚洲)贵州省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此规定的行为,经查实后,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

  记者从4日贵州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超出正常域值上限。新出台的《贵州省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
》将从12月1日起实施。

  按照《规定》,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必须经省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必须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

  《规定》对可以终止妊娠的特殊情况作了界定:胎儿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胎儿有严重缺陷;孕妇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健康。

  《规定》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违反规定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违法行为查证属实后,所在地县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将给予举报人5000元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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