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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航班机晚点13小时未做合理解释被判登门致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1:15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航班晚起飞13个小时,东方航空公司因没有及时向乘客解释而遭到起诉。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经过调解,乘客许先生放弃经济赔偿,而航空公司则需要带上致歉信到许先生家登门道歉。

  许先生说,今年6月20日,他准备搭乘东方航空公司的MU5172航班从北京飞往合肥,但东航没有及时对导致航班延误及取消的原因作出合理解释,严重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此
外,东航在13个小时内也没有及时安排或协助安排乘客休息,东航应为此书面道歉,按票面的金额双倍赔偿,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元。

  东航表示,当天飞机延误是因航线上空有雷暴天气。民航总局禁止深夜航班,所以只能推迟。而且工作人员在接到航班取消的通知后已及时通知乘客。最后,双方经法官调解,许先生不再追究经济赔偿,只要求东航登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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