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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状告电网改造偷工减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1:21 京华时报

  没装漏电保护器四间正房被烧毁

  本报讯(记者郭晓明)因电线过热引起火灾,密云县檀营村村民周继兴家被大火烧毁。周继兴认为,进行农村电网改造后却没有安装漏电保护器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周继兴将北京电力公司和密云供电公司告上法院,索赔12万余元。昨天,西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2001年,北京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檀营村每户交纳了200元,由密云供电公司进行了低压整改。但去年10月,周继兴家的4间正房和室内物品被大火烧毁。消防队事后出具的火灾原因认定书显示,起火是电线过热、蓄热所致。

  周继兴认为,按照北京供电局的规定,应“村民户户安装漏电保护器”,但电力公司偷工减料没有安装,对火灾损失应该承担责任。

  北京电力公司对供电局的文件有不同的理解。公司代理人说,“户户安装漏电保护器”是要求村民自己完成。村民虽然交了200元,但电力部门还是倒贴了8元,没有更多的钱安装漏电保护器。

  密云供电公司补充说,电表以外是电力部门产权,以内是村民产权,在村民产权内应村民自己安装,电力部门只是提供帮助。

  周继兴的律师辩驳说,“文件已经明确了对方义务,电力部门可作为,也可不作为,没安装就应该属于不作为。”该律师表示,电力公司作为垄断性的企业,有义务承担公共管理义务。但电力部门是为了减少成本,不作为才导致火灾。昨天,本案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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