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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性骚扰第一案 庭外和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2:00 海峡都市报

  N《北京晨报》供稿

  本报讯记者3日从“北京市性骚扰第一案”原告律师处了解到,该案原、被告双方庭外达成和解。被告真诚致歉,原告获得6000元经济赔偿。

  今年3月,北京某美院的一名学生利用单独与一头像女模特在教室里作画的机会突然
实施“性骚扰”行为,用双手触摸女模特的胸部,并出言下流。事后女模特报警。该学生在派出所承认了自己的行为,而且写了情况说明。警方处以该学生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事后女模特以精神受损为由起诉该生。这是性骚扰写入新修《妇女权益保障法》后的第一起性骚扰案,引起各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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