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完善收案标准 起诉贪污犯出最低证据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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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2:20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 廖卫华 通讯员 韩蓄)针对常见型、多发型、疑难型犯罪案件,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部门与市二中院协商完善收案标准,将走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合同诈骗等分类总结,近日已制定出了犯罪起诉所必须具备的最低证据标准。据介绍,这在北京市尚属首次。前日,市检二分院副检察长刘连长透露了上述信息。 刘连长介绍,针对群众反映较多意见突出的问题,该院对全院各项制度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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