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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宁要穷爸不愿跟富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2:24 重庆商报

  “出生以来,我都没有见过母亲,我和她没有感情。”10月28日,高新区大竹林镇12岁的女孩张放(化名),在法庭上拒绝了离家12年后突然返家的妈妈的抚养申请,并表示愿意继续跟随父亲生活。昨日,女孩的妈妈刘丽(化名)独自回到海南家中。

  女儿半岁时离家到海南

  昨日,张放的父亲告诉记者,他和刘丽1991年结婚,一年后,刘丽说有个妹妹在海南做生意,就不辞而别,到了海南后告诉丈夫,称要“下海”不愿再回来。1996年,张放的父亲向渝北区法院提交了离婚申请,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张放由其父亲抚养。昨日,刘丽告诉记者,当初自己不辞而别,是因为丈夫在结婚后太不体贴自己,又没有经济能力照顾自己和已经半岁的女儿,因此才决定去海口经商。

  12年后母女学校相见

  记者在大竹林镇见到张放,她住在爷爷家简陋的农房里。她告诉记者,她目前就读于凤栖小学。8月30日下午,班主任黄老师突然告诉她妈妈在办公室,她来到办公室,见一个中年女子正打量着自己。不久,对方竟称是自己的妈妈。张放告诉记者,她只知道当年自己出生不到半年,妈妈就离开自己,12年来没见过母亲,甚至连一张母亲的照片都没看到过。

  昨日,张放告诉记者,当天她们二人谈话不多,她感到妈妈的眼睛和鼻子和自己有些相似。妈妈告诉她,目前已在海南开了一家服装公司,并表示要带她去海南。张放说,爸爸现在已成了家,自己也多了个妹妹。

  母亲讨要抚养权被拒

  刘丽向渝北区法院申请变更张放的抚养关系,由自己抚养小孩。渝北区法院受理后认为,张放已经12岁,有权自己选择抚养人。张放告诉法官,由于自己出生后就没有看见过妈妈,也没有任何感情,因此自己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听完女儿话,刘丽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泪如雨下。10月29日,渝北区法院认为刘丽12年来未尽母亲责任,且张放明确表露愿意跟随父亲生活,判令张放由其父亲抚养,母亲刘丽每月应支付160元生活费。

  只身返回海南

  法院判决后,刘丽多次来到张放所在的凤栖小学找女儿谈话,希望女儿能回心转意。但是张放仍然不愿离开自己的爸爸和婆婆。11月2日,刘丽最后一次找到女儿,递出了12年来送给女儿的第一份礼物——文具盒和发夹。昨日,已回到海口的刘电话告诉记者,没想到自己只身奋斗了多年,可现在连自己的亲骨肉都不愿接纳自己,她想忘记在重庆发生的一切。见习记者 邹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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