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反洗钱法》将瞄准专业洗钱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4:28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郭瑞坤)“如果《反洗钱法》正式实施,基本上所有严重的犯罪都要被纳入洗钱犯罪的上游犯罪,”在今天由山西省反洗钱研讨会,由省金融办公室、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金融时报》社等联合主办举行的山西省反洗钱研讨会上,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王燕之发言表示,目前我国第一部《反洗钱法》初稿已经完成,最快将于明年3月份在全国人大通过后发布实施。

  “我国已经加入了《国际反腐败公约》,并在积极申请成为国际金融特别行动组织的正式成员,但是目前我国反洗钱立法却相对滞后。”王燕之介绍说,根据我国新《刑法》第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构成洗钱犯罪。而新制定的《反洗钱法》目标将瞄准专业洗钱者,对于洗钱定义所规定的主观要件将放低,洗钱犯罪所包含的范围将非常广。其中,将建议只要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是非法所得,不论出于什么目的,对非法所得使用、持有、转移的行为都构成洗钱行为。“这也是《反洗钱法》的一大突破。”

  同时,对于金融机构普遍担心的可疑交易上报制度与用户隐私权相抵触的问题,《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依法报告大额可疑交易,不必承担任何法律上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反洗钱法还明确了反洗钱主管机关的权力、责任、义务;反洗钱调查、核查、侦查程序以及处罚方式等具体内容。

  此外,目前人民银行制定的反洗钱“一个规定、两个办法”也在修改之中,修改后的“规定”、“办法”将涵盖证券业、保险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