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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可到劳动部门办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06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周艳涛通讯员杨川)记者日前从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从即日起,全省省级农村社会保险工作正式从省民政厅移交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今后农村居民缴纳、领取或者办理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时,将不再到民政部门,而应到相应的劳动保障部门缴纳、领取或办理。

  据悉,1996年底,陕西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扩展到全省99个县(市、区)。后
来由于机构改革和管理体制的变化,从1998年起,全省停止了大范围的投保征收工作,转为基金清理、规范、监管工作。

  此次将省级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移交到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之后,理顺了体制和关系,更加有利于保障农村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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