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城市富人名人越生越多 计划生育遭遇新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8:15 南方日报

  核心提示

  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已经施行了30多年,对控制我国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以往的观念中,超生多发生在农村,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如此恶性循环。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和社会分层的日益细化,超生现象也在发生新的变化,即“超生新贵”的出现。

  如今,在城市的新兴社区中,左邻右舍已不再是知根知底的同一单位员工,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也不可能再像过去一样熟悉每家每户的情况,很多不受“单位”控制的自由从业者轻而易举地就能找到超生“庇护所”,“生就生了,大不了交罚款”,“反正查起来很困难,先生下来再说”。更不必提演艺界名人:或同境外人士结婚,就此获得某国“绿卡”,合法生育多胎;或者前往某发达国家生育,令一个又一个孩子自动获得出生地国籍。凡此种种,让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遭遇新难题。

  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现象,“超生新贵”的数目自然远远比不上“超生游击队”,但其负面影响却远远大于“超生游击队”。因为,在现有政策的制约下,中国人的生育愿望由于现实条件的有限而潜藏起来,一旦超生成为富人阶层的特权,必将导致城市居民公平感的丧失及情感上的煎熬。可以这么说,如果放任富人超生,必将导致已有所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为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

  现象一:

  住宅小区计生工作困难

  陈女士居住在广州东山区某住宅小区,每到傍晚她就怀抱着宝宝在小区内散步,而她身后还跟着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经交谈得知,两个都是她的小孩。“那不是超生了?”面对笔者的疑问,陈女士说:“是啊,不过现在已经生下来就无所谓了,反正小孩已经上了户口。”

  “超生的怎么上户口?”

  “交钱啊,既然孩子已经生下来了,那就按照政策该怎么罚就怎么罚。”

  “怀孕的时候没有人管吗?”

  “基本上没人管……也不是说没人管。其实我们自己也很紧张的,都不是广州人,我先生过来工作,后来买了房子,户口也随着落下来,那时就想多要个孩子。去年怀孕的时候很担心会被发现,一直都比较谨慎。但是小区物业管理比较好,来了陌生人,只要不开门,还以为家里没人,等到孩子生下来再被发现,也就没所谓了。”

  “物业管理处也不知道吗?”

  “这么多住户,不可能每家每户的情况都知道的。”

  一位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告诉笔者,现在小区内的计生工作比较难做。首先,小区内的住户很复杂,有常住人口,有租房子的流动人口、寄住人口,还有很多买了房子却没人来住的,甚至还有很多外国人,总体来说都是有些经济基础的,一旦出现什么事情都有应变能力。这些人的资料计生办不可能完全掌握,就算物业公司配合也没用。一般来说,物业公司只有户主的登记资料,还未必都很详细。其次,这些小区同农村情况不同,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无法登堂入室对每个家庭进行检查,只要不开门,根本就不知道家里有人没人。甚至还有更多的小区根本就没有纳入居委会的管理范围。

  但在广州海珠区采访时,记者也看到了小区计生工作比较成功的典范,例如海珠区新港街祈乐苑等小区,每个业主收楼时都要被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填写《业主资料登记表》和《住户情况报告表》,以帮助计生部门收集信息。同时,物业管理公司还有义务将孕妇出入情况、婴儿啼哭等动态信息及时报告给社区居委会。与此配合,计生部门在小区内设置了计生宣传栏、B超室等,将计生服务做到业主的门口,以宣传和服务为主导,有效避免了超生的出现。

  现象二:

  孩子成了要买的商品?

  洪某是广州芳村区一间饭店的老板,妻子是家庭主妇。由于第一胎是女儿,在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的影响以及父母强烈要求男孩子的压力下,洪某决定要一个儿子。今年洪某终于如愿以偿,因为手头有些钱,他没像其他人那样躲来躲去,很干脆地交了社会抚养费,洪某说:“有了这个儿子我们非常高兴,交钱是预料中的事。也担心被计生查,但是我自己开饭店,没什么工作单位,怀孕时注意点,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于是,在交纳了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之后,洪先生为儿子拿到了当地开具的二胎准生证,并顺利地给孩子上了户口。

  在广州的某些小区、街道采访时,记者发现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通过与带孩子的母亲或者“阿姨”交谈得知,孩子的父亲多是做生意的,既没有行政管理约束,又有“资本”生得起。妻子则通常是家庭主妇,没有单位,超不超生完全没有约束。至于计划生育检查,反正孩子已经出生,“大不了交罚款”。一位已经超生了两胎的冯女士对记者说:“我第一胎超生是在5年前,那时候罚了十几万,去年又生了儿子,罚了8万!后来孩子上了户口,也就没什么事了。”

  当地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的负责人表示,目前虽然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但上述情况确实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观念上的问题,以前的罚款也好,现在的交纳社会抚养费也好,都给老百姓留下这样一个印象——超生了大不了交钱,有钱就交,没钱就跑。这种观念上的误解非常难办,加上传宗接代、多子多福等传统思想的影响,部分家庭更加觉得超生的那个准生证是一件“商品”,有钱就可以买。所以一些私人老板并不在乎交纳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的社会抚养费,因为他花得起,并且觉得值。

  另一方面,以往个体、私营经济还不发达的时候,大家多有各自的单位进行管制,但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超生家庭大部分是个体户或私营企业主。没有了单位也就没有了顾虑,想生就生。而且他们的配偶一般都是无业的,约束力就更加小了。

  社会影响:

  造成严重的心理不平衡

  从成本角度分析,普通工薪阶层包括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员工等,一方面他们有单位制度的限制,另一方面生孩子的成本是他们所不能承受的。有公务员对此曾表示:“现在养小孩越来越贵,上个幼儿园一年就要上万块,更不用说日后越来越高的培养费用。而且再生一个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我们普通工薪阶层很难承受。即使国家政策放开,我们也不打算再生。”但很多富裕阶层完全没有这个顾虑,交罚款、送孩子出国、提供最优的生活环境,他们都有能力承担,压力相对较小。浙江、四川等地曾有人为超生缴纳了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社会抚养费。这些钱对于很多资产高达千万元以上的富裕阶层来说不在话下。

  有专家表示,社会抚养费作为经济杠杆对于富裕阶层其作用已然失效。在当前的中国,很多人是有生育的愿望的。据2002年国家计生委开展的“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如果没有计生政策的限制,部分大城市的白领选择生两个孩子的要比生一个孩子的多34.6%。当限制大于实际承受能力时,限制措施可以很好地防止这种愿望转为现实。然而,一旦出现机会导致实际承受能力大于限制条件,超生就不再是禁区。

  我省人口研究专家认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对计划外生育的一种处罚。但孩子是无罪的,一旦因为种种原因导致计划外生育的出现,只能通过征收社会抚养费来弥补社会成本。按照现在的相关规定,社会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当地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数倍缴纳。但这样的规定并非是说交了钱就可以生育,也绝不是为富人提供超生的机会,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有专家提出,虽然目前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却破坏了社会的整体公正,加大了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

  显而易见的是,现有的制度使多数人放弃了多生的意愿。如今,在多数人的意愿因制度的约束而不能自由实现时,富人却可以通过特权顺利地多生,这种反差鲜明的对比,将破坏政策法规的公正和平等,使人们对计划生育制度的合理性产生质疑。当这种不公平必须接受,而且最终要将原因归结为个人财富的多寡时,富人的超生特权就将对普通人的心理产生冲击。尽管这样的结果可能并非富人的本愿,但他们的地位和社会关注度决定了其行为的强大影响力。所以,人们能够对穷人的超生报以同情,甚至歧视;但对于富人的超生却深感羡慕和嫉妒。而一旦这种心理上的企望不能满足,失落将带来灼热的内心煎熬。可以这么说,如果放任富人超生,必将引起整个社会已经进步的生育观念倒退,为计生工作带来更多波折。

  对策分析:

  改革法规,增加限制手段

  对于富人超生和利用高档住宅小区逃避检查等现象,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了高度的关注。前年国家人口和计生委制定了《高档封闭住宅小区计划生育管理指导性意见》,强调了小区内主动服务的重要性。该意见要求各地建立计划生育部门与城建、物业管理等部门相互协作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制度,明确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公司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职责和义务,为封闭住宅区居民提供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指导和服务。

  意见试点实施已经两年多,我省的广州市海珠区和深圳市龙岗区也成为该项工作的试点单位。笔者实地采访发现,在提供服务、掌握信息的前提下,试点小区的居民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有了显著提高。但也有观点认为,此方法并不可靠,毕竟物业公司的衣食父母是小区业主,他们很难承担起防止业主超生的重任。

  更多专家认为,就整个社会而言,利益引导非常重要,如广东实施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除了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经济援助外,还将对传统的社会价值判断产生冲击,引导群众产生正确的生育理念。在此前提下,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方显得名正言顺。

  中山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钟逢干表示,为了提高人口素质和生育理念,目前的工作应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是加强宣传教育,将计划生育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每个人都知道我国的人口现状和超生带来的危害。其次,对那些明知违法却依然超生的行为要加强法律制裁。富人超生还能拿到准生证,无非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在经济杠杆对这些人失效的状况下,应有针对性地改革相关法规,增加相应的限制手段。

  的确,不管富人、准富人,还是穷人、准穷人,计划生育都是一项基本国策,在一定历史阶段都不应动摇。没有人否认一胎政策所带来的诸如人口老龄化、性别比例失调、独生子女症等负面效应,但是却无法抹煞自此政策实施以来中国少生3亿多人的巨大成就。(本报记者 徐林 实习生 黄嘉莉)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