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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出台《暂行规定》填平"马路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9:21 石家庄日报

  四项措施填平“马路陷阱”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加强道路井盖管理座谈会”上获悉,针对省会目前井盖人为破坏、损坏、被盗等现象,我市将采取专项整治、发动群众监督、推广新型材料井盖、出台相关法规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填平“马路陷阱”。

  “因地下管线井盖缺损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产权单位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座谈会上,与会各产权单位及设施管理单位,再一次明确了因井盖造成事故的责任。据介绍,我市在城市道路上设置井盖、井具设施的单位有20余家,设置的井盖约20多万个。个别产权单位因忽视对设施的巡视检查,致使井盖设施变成“马路陷阱”,带来了事故隐患。

  市城管监察支队担负着省会所有市政设施及井盖设施的监管工作,城管队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井盖丢失损坏的,要及时反馈到“96116”。属于城管系统的井盖,由“96116”通知城管系统单位,按规定时限进行补装修复;属于局外系统的,及时通知产权单位进行维修。鼓励市民一旦发现井盖损坏、丢失现象,及时通过“96116”举报。城管系统将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进行补装修复。

  11月份,市城管部门将开展一次“打击盗窃井盖违法犯罪行为和加强井盖井具等市政设施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协同公安部门对废品收购站(点)进行突击检查,对抓获偷盗井盖的犯罪分子移交公安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对协助犯罪分子销赃的不法商贩,将通过司法机关予以严厉制裁,从根本上打击制造“马路陷阱”的盗贼。

  座谈会上,建议城市道路的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维护单位和设施产权单位,积极选用新型材料井盖。

  为彻底解决井盖丢失这一难题,我市准备出台《石家庄市地下管线井盖管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草案)规定,产权单位在接到“96116”指挥中心通知后,应当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对2-4个工作日内产权单位未能及时补装或修复的,市城管监察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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