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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昨通过决议 任命陈国为市府秘书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09:24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记者 廖颖谊)昨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了多项决议,其中包括任命陈国为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命潘建国为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和《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拟提请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简历陈国男,1955年11月生,广东博罗人,汉族,学历大专。曾任广州市花都区委书
记兼区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潘建国男,1962年10月生,江西南昌人,汉族,学历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曾任广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主任。

  任命陈国 广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潘建国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刘跃南、李斌等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审判员何元秀、蔡世葵、姚中兴、白建国等为越秀区、荔湾区、南沙区、萝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职甘新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郑春海 广州市水利局局长黄小光 广州市林业局局长黄百治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吴鸿光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俞昭道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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