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证者叫屈:“买个假证,凭啥抓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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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0:56 沈阳晚报 | |||||||||||
律师建议:立法增设“使用假证罪”
11月4日,大东警方打掉了一个特大制贩假证团伙,并将现场交易的买假者也带回审查。买假者竟大喊大叫:“就买个假证,凭啥抓我?”记者采访后获悉,目前我国法律尚无
“卖假”“买假”一同被抓 11月3日中午12时左右,大东区东山派出所民警巡逻至东北陶瓷城附近时,一个行迹鬼祟的中年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这个中年男子一直低头走路,偶尔抬起头来左右观望。几分钟后,另一名青年男子出现了,两人互相点头后又假装不认识,分开走来到附近的一个胡同内。 四下观察后,两男分别掏出东西交换,检查后准备离开。这时,跟踪在后面的民警们立即上前,将两人当场按住。民警在中年男子的手中找到了几张毕业证和驾驶证。 关了“卖假”放了“买假” 在派出所内,中年男子交待姓李,在假证团伙中负责取个人信息和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到办证人的手中。民警立即带着李某赶到他所交待的地点。 李某敲开门,民警们冲入屋内将假证团伙中的另一成员刘某抓获,并在这个窝点内找到了制作假证用的电脑、打印机、塑封机等工具,又找到了千余本假证,其中包括警官证、法官证、律师证、房产证等,甚至还有持枪证。在李某的住所,民警找到几百枚假印章。据两人交待,他们是外地来沈的打工人员。 根据李某的交代,民警又找到了10多名买假证的,做完笔录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买假者放了,两名制贩假证者被刑拘。 建议:增设“使用假证罪” 警方建议:要想彻底整治假证,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制假者,另一方面必须规范证件的持有和使用,让假证使用者不能轻易得逞,甚至要付出必要的代价。 辽宁省法学会会员、辽宁法信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李振革认为:现行《刑法》中只有伪造证件罪,而没有使用假证罪。假证件的最大受益者是使用者。如果只惩罚制售者,不惩罚使用者,显然是本末倒置,也有失法律公平。如果在刑法中设立“使用假证罪”,像惩治制售者那样惩治使用者,才有可能通过清除假证的“需求市场”,让制售假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根本上得到治理。本报记者崔平摄影王大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