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野猪跟着村民迁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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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2: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据新华社成都11月4日专电正值秋收时节,可四川江油市新春乡景台村的村民却乐不起来,因为家家户户地里栽种的玉米、红苕,被成群的野猪肆虐糟蹋而严重歉收。 据新春乡林业站站长刘祖华说,1997年,为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新春乡对藏王寨村实施整体移民,从山上移到山脚,而野猪群很快也随之向山下景台村迁徙,现在基本形成了“定居”态势,总数不少于200头。
绵阳市林业局野保科科长李佐宾说,绵阳市处于四川盆地周围,较适宜野生动物居住,境内野生动物种类非常繁多。以前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就已规定,野生动物伤害到人类的利益,政府应给出一定补偿。李科长认为,对于“政府埋单”,首先要各地方出台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不能只反映在文件上。其次,必须明确由哪一级政府给予赔偿,损伤程度和赔偿标准都应该做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