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四川:野猪跟着村民迁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2:01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社成都11月4日专电正值秋收时节,可四川江油市新春乡景台村的村民却乐不起来,因为家家户户地里栽种的玉米、红苕,被成群的野猪肆虐糟蹋而严重歉收。

  据新春乡林业站站长刘祖华说,1997年,为实施国家天然林保护工程,新春乡对藏王寨村实施整体移民,从山上移到山脚,而野猪群很快也随之向山下景台村迁徙,现在基本形成了“定居”态势,总数不少于200头。

  绵阳市林业局野保科科长李佐宾说,绵阳市处于四川盆地周围,较适宜野生动物居住,境内野生动物种类非常繁多。以前出台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就已规定,野生动物伤害到人类的利益,政府应给出一定补偿。李科长认为,对于“政府埋单”,首先要各地方出台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不能只反映在文件上。其次,必须明确由哪一级政府给予赔偿,损伤程度和赔偿标准都应该做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