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推进城市化进程 5年内80万农民可变成市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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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5日16:27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1月5日电(记者姜敏、王薇)记者从4日下午召开的沈阳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暨郊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沈阳市出台若干政策,推进城市化进程。5年内,居住在该市三环内大约80万农民将变为城市市民。 中共沈阳市委书记张行湘这样描述这个计划:5年内,沈阳将在三环内的城中村实行撤村建居、撤乡建街,建成城市新型社区。“农民祖祖辈辈沿袭下来的土里刨食、住平房、用
中共沈阳市委、市政府4日出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若干政策意见,推出10条政策措施保证这一目标实现。除建立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机、拓展土地利用空间等外,在全市郊区范围内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根据规划,从明年起,沈城近郊区及小城镇的失地农业人口,据本人自愿申请,可转为非农户口;到2008年底,凡居住在沈阳市三环以内的“城中村”、郊区10个规划新城及各区、县(市)中心镇的农业人口,可转为非农户口;如果在沈城小城镇规划范围内,购买房屋或者自己建房并且取得合法产权证明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都可以获得当地非农户口。 同时,为加快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进程,沈阳市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凡是持有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年满16周岁的在籍农业人口,因为国家征用土地,而部分或全部失去承包土地的,都可享受养老保险。根据个人养老基金账户与养老保障统筹有关政策规定,由个人、村集体、政府三方,按比例承担养老保障基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