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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治工程建设腐败:干部不得插手招投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0:2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巢湖市治工程建设腐败:干部不得插手招投标

  谁违反“十不准”,查谁!

  本报讯 巢湖市近日召开“领导干部招投标‘十不准’”特别会议,将存在于工程建设中的10种重大同时又十分隐蔽的腐败行为,一一向社会公布,以作警示。

  巢湖市委日前出台了《关于严肃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纪律的意见》及《巢湖市违反招投标规定纪律责任追究办法》,明确规定了10种行为属于腐败。如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打招呼、批条子、暗示、命令等方式影响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干预、操纵招标投标活动中代理、咨询机构的选择,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确定或中标结果;不得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违规批准或决定为邀请招标,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假借招商引资项目、开工时间紧迫和保密、应急工程等理由规避招标;不得授意、指使或强令中标人分包、转包项目,或指定使用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生产厂家、供应商;不得干扰、限制、阻碍工程建设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等。

  据介绍,此举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从今年第四季度起,该市将在对全市招投标市场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在全市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建设、国土、政府采购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建立备案报告制度,对领导干部违反“十不准”规定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并及时报纪检监察机关。同时,对投标企业和单位、中介机构在招投标中的信誉情况进行纪录、评估、实行不良记录通报和限期除名办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秦宏斌本报记者金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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