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税系统八个单位受中央文明委表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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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1:46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国税局机关、湟中县国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海东地区、格尔木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黄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被评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至此,我省70%的国税机关跨入全国文明单位及先进单位行列。目前全省国税系统有省级及其以上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43个,文明创建率达72.88%,其中全国“文明单位”2个,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6个,国家级文明创建率达13.56%。各级国税局分别被授予州、地(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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