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变抢匪洗劫小旅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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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2:2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邱旭 通讯员 余显波)借住宿之机实施盗窃被服务员发现,以刀子相威胁将旅馆洗劫一空后,再捆绑住女服务员溜之大吉。前日,经重庆市黔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刘勇被黔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 家住重庆市璧山县的被告人刘勇今年27岁,于2005年4月中旬流窜到黔江城区伺机作案,几天后与文某(另案处理)认识。同月20日,刘、文二人窜至黔江城区踩点,发现某小
当晚9时许,二人各花10元钱住进了该旅馆。可当晚由于住宿旅客较多,未找到下手之机。 为了盗窃得手,二人以睡懒觉的方式伺机作案。上午9时,二人发现旅客全部外出,旅馆内只剩下二名女服务员,认为作案时机已成熟,遂急于下手作案。经合谋,由文某趁女服务员出房间之机入室行窃,刘勇望风。正当文某在抽屉中翻找时,女服务员刘某进入房间。此时文某凶相毕露,先夺走女服务员手机,随即取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抵在其脖子上,刘勇负责盯住另一名不知情的女服务员李某。文某看见女服务员不敢反抗,将抽屉内3000余元现金洗劫一空。随后,二人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将女服务员捆绑严实,然后逃之夭夭。5月2日,刘勇被警方抓获。 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指控认为,被告人刘勇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恶劣,应当依法酌情从重处罚。法院采信了公诉人的观点,作出了前述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