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入户费”撂倒五居委会干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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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2:22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勤 通讯员 董延洪)五名居委会干部竟集体开会将镇居委会收取的18万“入户费”先后瓜分。近日,垫江县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五人三年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2003年7月,时任垫江县澄溪镇南华居委会支部书记兼主任的左文超召集居委委员左祥梅、邓维军、黄素芳、左荣昌及郑某某经集体开会研究,决定趁户籍改革清理遗留户口之
垫江法院审理后认为,五被告人在任居委会干部期间,利用协助管理户籍的职务之便,在清理遗留户口上户过程中,采取将收取的入户费不上账、修改账簿、虚增支出的手段,先后多次私分入户费,其行为均已构成贪污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