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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预付人民币 南京民工工钱有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2:23 都市快报

  据江南时报 为了保障建筑业民工的利益,南京将在建筑行业强制推行民工月薪制,这是记者日前从南京市劳动部门了解到的信息。

  劳动部门有关人士指出,民工月薪制的一个重要宗旨是,要求各建筑企业必须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由项目部、包工头和民工签合同。与此相配套的是,将推行一种新工资表,分别列出应发、实发、未发工资三部分,民工要签字认可,以这种硬手段来推行月
薪制,企业每月至少一次支付民工工资,而且工资必须以货币支付;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南京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

  (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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