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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天然气工程建设费标准确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3:29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4日讯(记者滑艳兵)今天,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晋中市城区天然气相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已经确定,居民用户部分的天然气工程建设费根据楼高、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等有所不同。

  根据规定,天然气城市中央管网、支线管网及用户庭院管网设施的管理和维修由天然气销售企业负责组织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按天然气销售企业与用户双方的合
同约定支付。

  天然气工程建设费由产权所有者负担,具体标准为:居民用户部分,建筑物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在1米以下(含1米)的居民住宅,天然气工程建设费为1600元/户;建筑物最大高度超过24米、户均分摊庭院管网长度在1米以下(含1米)的居民住宅,天然气工程建设费为1900元/户。该价格仅适用于户内只有一个天然气开口、一块IC职能燃气表的居民用户。若因采暖、淋浴等需要,需在室内增设天然气开口或燃气表的,将在该费用基础上加价。对庭院管网长度户均分摊超过1米的部分,燃气销售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工程建设费。其他用户按燃气销售企业和用户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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