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港口建设蛀虫捞了10万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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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3:41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刘虎通讯员周一志)不惜损失国家220万元,只为自己能捞10万元———万州区港务局建港办公室基建员姚尚成,利用职权谋私,给自己“谋”来了10年有期徒刑。 万州港因三峡工程需复建码头。1997年底,由某集团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总承包的万州港红溪沟港区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姚尚成在陆域形成、挡土墙、场平工程中担任业主现场代表,具体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划款和增减工程量工作。
1999年3月,重庆市某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刘某,从总承包商手中分包了陆域形成、滑坡治理工程。在完工决算时,刘某和总承包商总工易某一起,多次找到姚表示,如果结算能虚增工程量,并按高于实际造价总款的220万元结算,就送给姚尚成10万元感谢费。姚答应并照办,到手10万元,姚将其中2万元转交给了建港办主任冉某(另案处理),剩余的8万元据为己有。在1999年的春节期间,姚尚成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另外一包工头李某的贿赂款2.5万元。近日,法院以犯受贿罪判处姚尚成有期徒刑10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