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员收“好处费”获刑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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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6:00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石峻峰)万州区港务管理局建港办公室基建员姚尚成,利用职权之便收受“好处费”,今年9月,万州区检察院对姚尚成受贿案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日前,法庭经过审理判决姚尚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1999年3月,重庆市某建设有限公司经理刘某从港湾建设集团第二航务工程局第二工程公司分包了陆域形成、滑坡治理工程。在该工程完工决算时,刘某为了获取更多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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