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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一个单位竟有6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6:29 时代商报

  时代商报讯 据北京晚报报道,一个重要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却有6种不同的称呼,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功能定位等基本问题上定位得不准确。昨天上午,“首届北京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展论坛”开幕,众多知名法学专家及各地城市管理相关部门代表近百人针对城管执法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讨。

  城管执法是城市建设、发展和管理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7年国内各省
市陆续组建了相应的城管执法机构,但记者从与会的34个省市的城管执法部门的名称发现了城市管理执法局、城市管理监察总队、市容管理局等6种名称,反映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功能定位等基本问题上存在的问题。

  针对目前在理论层面上综合执法机构的主体地位和功能定位等基本问题上出现的争论与问题,与会的北京行政学院教授金国坤提出,综合执法发展到今天需要理论上的梳理。鉴于现代城市管理面临的执法难、执法依据繁杂以及黑车、小广告等城市管理顽疾,与会的湖南大学教授郭道晖提出应提倡“公众城管”,让民众广泛参与城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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