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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犍为书记县长相继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6:32 今日早报

  

  “县委书记‘封嘴’后,我为了保住‘乌纱帽’,不得不收下乐山市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送的钱!”11月4日上午,四川双流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犍为县原县长杨国友受贿案,杨国友在法庭上几次说出惊人之语。

  回放

  5次受贿61万元

  双流县检察院起诉书中显示,目前查实的杨国友受贿一共有5次,其中4次都是乐山市东能集团董事长所送,金额达51万元。

  2002年11月至2003年春节期间,时任犍为县县长和犍为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的杨国友,帮助和支持了乐山市东能集团顺利收购犍为县电力公司国有股。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两次给他送去“好处费”40万元。

  2003年春节前,为了感谢杨国友对东能集团的关心和支持,王德军委托犍为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到杨国友的办公室,送给他1万元现金。

  2004年10月,杨国友答应王德军的请求,帮助解决东能集团在桅杆坝、两河口煤田的前期开发工作的赔偿费用。事后,王德军专程到杨国友的办公室,送他10万元“好处费”。

  除此之外,杨国友还收受了时任犍为县财政局局长杨某贿赂的10万元。2003年9月,杨某找到杨国友,请求照顾其两个弟弟合伙经营的某大酒店的生意,杨国友二话没说就答应了,后来该大酒店果然得到了实惠,杨某于是投桃报李。

  据悉,杨国友案发后,其亲属为他退回赃款61万元。

  庭审

  受贿为保“乌纱帽”

  4日上午10时,法院开庭审理。当审判长宣布带被告人杨国友到庭时,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向法庭侧门看去,48岁的杨国友自此走上被告席。

  开庭时,杨国友的语气一直很平静。他承认了受贿50万元的事实,但又多次称,自己主观上不想受贿,是迫于县委书记田玉飞等人的压力才违心收了钱,并且也没有帮助和支持送钱的人的生意。公诉人指出,杨国友至今对受贿数额没有完全供诉。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杨国友就提出异议,称自己第一次收受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的钱不是20万元,而是10万元。这个问题成了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

  公诉人指控,2002年11月的一天,王德军在犍为县公安局旁的一家宾馆里,将20万元现金行贿给时任县长的杨国友。他向时任县委书记的田玉飞汇报此事后,田玉飞说王德军很可靠,叫杨国友把钱收下。后来杨国友将10万元给了妻子,另10万元钱留为己用。公诉人宣读了田玉飞、王德军等人的证词。

  而杨国友辩称,当时王德军正在极力运作收购犍为县电力公司国有股。当天,王德军给他了一个纸袋,内装10万元现金,王德军说已经将田玉飞等人“摆平”了,请他收下。第二天田玉飞也对他说:“不说了,这笔钱你收下就是了。”“由于我被‘封嘴’了,又不敢得罪县委书记田玉飞,而且王德军的来头不小,我只好把钱收下了,但只有10万元。”

  杨国友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最初不敢收钱,怕东窗事发;后来我不敢不收钱,因为如果不收钱,就是和其他收了钱的人过不去。我怕被田玉飞整倒,田玉飞让我收下,我只能收下。”

  据主办此案的检察官透露,杨国友对受贿的事实供认不讳。检察官还透露,出身贫寒的杨国友,第一次收受王德军送的现金后,十分害怕,于是到时任县委书记的田玉飞办公室汇报,问怎样处理。田玉飞说既然送了就收下,不用怕。这时,他才明白田玉飞等人也不干净,于是变本加厉地受贿。

  办案

  书记事发引出县长

  今年48岁的杨国友是犍为县人,读过大学,曾任乐山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是四川省第十届人大代表,2000年任犍为县县长。由于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发,杨国友也很快落入专案组的视线范围。今年4月29日,省检察院当天以涉嫌受贿决定对杨国友刑事拘留。5月10日,四川省检察院批准逮捕杨国友。8月23日,省检察院指定杨国友案由双流县检察院管辖。

  11月4日下午,记者就杨国友案采访了主诉检察官、双流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郭燕勤。郭科长介绍,去年12月田玉飞等人案发,被四川省纪委专案组“双规”,随后供诉了杨国友受贿的事实。今年3月9日,杨国友被“双规”,并于当天被省纪委移交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省检察院反贪局立案。

  但是,杨国友一直不承认受贿61万元的事实。直到今年5月12日,办案人员给杨国友出示了一些相关证据,杨国友才不得不低头交代受贿事实。

  案外案

  就在半个月前的10月19日,乐山市犍为县原县委书记田玉飞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成都中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至2004年,田玉飞利用担任乐山沙湾区区长、犍为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在干部人事任用、企业改制等工作中,先后收受36人的钱物,折合人民币1859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田玉飞对1330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据悉,这是建国以来,四川省指控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案。

  亿元富豪行贿1200万元

  值得重视的是,检方所指控的田玉飞受贿1859万余元一项——“现金1504.2万元、美元9万元、住房3套及装修、轿车2辆、50万元的银行卡1张及家电”,突出地显示了田玉飞“毕其功于一役”的心理动机——这之中约70%的赃款,来源于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

  2002年,犍为县川犍电力公司国有股转让,乐山东能集团董事长王德军(2004年以资产0.98亿美元,在福布斯内地富豪榜排名167位)意欲购买,王德军与时任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密谋”商定,一旦购买成功,将给田玉飞1500万元。双方“密谋”后,田玉飞在县委常委会上,极力促成了将电站国有股转让给东能集团。王德军如愿收购后,在2002年10月至2004年9月期间,分17次向田玉飞兑现“承诺”。

  10月19日的庭审上,公诉人详细地出示了17次受贿的证据:第一次,田玉飞对王德军说要一辆车,王德军很快奉上一辆价值40万余元的奥迪轿车;第二次,王德军用两个袋子分装70万元、80万元现金,两人在约定地点相见,王德军将150万元放在田玉飞轿车的后备厢中,双方默然分手……后以种种借口,田玉飞又收下价值1200万余元的现金、房子、车子等。

  4000万元贱卖国有资产

  2001年12月30日从乐山沙湾区区长任上调任犍为县委书记的田玉飞,次年1月16日就定下了2002年犍为“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改革年”的蓝图,并亲自操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

  这份现在看起来也极为“大胆”的文件定下调子:6个月内,对全县涉及资产达17亿元、职工2.44万人的87户拟改制国有企业,“以‘无情推进、有情操作、平稳着陆’的方式实施改制。

  而这一“无情推进”的国企改制的结果是,在国务院下发文件停止电力国有资产转让后,以犍为县委书记田玉飞为首的领导班子,顶住压力,连夜开会,于2002年11月27日,将拥有4.6亿元总资产、1.9亿元净资产的犍为电力仅作价4000万元,匆忙签约卖给乐山市的民营企业——东能集团公司。

  “乐山市电力股份公司等企业均提出开价8000万元购买该公司,但却被拒之门外。”四川省地方电力局政研室主任师级灵先前在一次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收80万元保护污染企业

  公诉人指控称,1999年至2001年12月,田玉飞任乐山市沙湾区代理区长、区长期间,有9家公司、企业的经理、负责人在春节以送礼等方式共送给田玉飞现金194万余元,住房两套。

  2001年年底,田玉飞调任犍为县县委书记,在该县换届中,田玉飞负责相关干部的推荐、总体把握,田收受9人的现金、财物共85万元及1万美元。

  当地某水泥公司污染严重,被媒体曝光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一名副县长在证词中说:“我们去看了,问题严重,要让厂停产整顿。”不料副县长很快接到田玉飞的电话,要求将“停产整顿”改为“限期整改,边生产边整改”。公诉人称,经查,水泥公司董事长杨某分3次送给田玉飞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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