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打手机属“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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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7:36 扬子晚报 | |||||||||
新华社电已到上课时间,却发现任课教师还不见踪影;上课时惊闻手机铃声响起,接听者竟是教师;兴冲冲跑去上课,却发现黑板上赫然写着“因故停课一次”。这些在一些大学校园中司空见惯的事如今在南开大学都被认定为教学事故了。南开大学教务处处长沈亚平介绍,南开大学将教师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无正当理由造成延误上课5分钟内等认定为一般教学事故;将擅自调课、考试前泄露考题等认定为严重教学事故;将在教学过程中因不负责任,造成学校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人身事故等认定为重大教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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