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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大变活人”为骗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7:36 扬子晚报

  伪造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书,伪造火化证明,最后将一个大活人“伪造”成了死人,骗取保险金。昨日,袁金才被渝中区法院一审以保险诈骗罪,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袁金才本是重庆川江进口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一名股东,因为业务原因,他与许多保险公司都有交往。2001年3月,袁金才正在服刑的朋友罗建元因患脑病被暂予监外执行,袁
金才将其暂时安排在公司上班。不久,袁金才让罗的父亲拿3000元钱,说是替罗建元办理保险。当月15日,袁金才以川江公司职工的名义,到保险公司为罗办理了两种保险,投保人、被保险人均为罗建元。不久,罗建元因脑瘤发作,到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同年4月25日,袁金才向保险公司谎称罗建元当年3月16日下午2时许,上班时被发动机挤压伤头部住院治疗。袁金才还亲笔伪造了医院的门诊诊断病历,以此为由要求理赔。因为保险公司很信任袁,又见袁有病历,很快就按照规定给予了赔偿,9000余元的保险金于是顺利被袁金才骗得。同年7月23日,袁金才又向保险公司谎称,罗建元已于13日前在宜宾市车祸死亡,并亲笔伪造了当地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及死亡证明书等材料,要求该公司赔付保险金。这一次,他再次骗得13万元。

  屡屡得手后,袁金才变得更加大胆。2002年6月23日,袁金才使用李华秋(罗建元的姐姐)的身份证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申请为李华秋办理了保险。同年8月7日,袁金才编造了李华秋从重庆返回宜宾时出车祸,导致李华秋死亡的事实,并据此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人身险8万元。为此,袁金才再次亲笔伪造了李华秋死亡法医鉴定及火化证明等材料。保险公司经调查发现李华秋并未死亡,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02年9月4日,袁金才被公安机关捉获,案发后袁金才退出赃款16万余元。(据重庆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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