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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业区让企业必须建食堂,此举是否干预 企业自主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7: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近日,深圳市政府通过一项决议,规定300人以上工厂必须建有食堂;到2007年,全市60%的大中型工厂将开办集体食堂;到2008年,保证60%的工人在工业区食堂内安全就餐。在日前召开的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深圳市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案》获得原则通过。

  由政府出面让企业必须建食堂,能否有效解决职工的吃饭问题?此举是不是干预了
企业的经营?会不会增加企业负担?解决工人吃饭问题还有没有更好的办法?目前这些问题在深圳当地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和讨论。本期我们就“深圳工业区让企业必须建食堂,此举是否干预企业自主经营”展开交流,希望能够集思广益,进一步唤起公众对解决职工吃饭难问题的关注。欢迎读者参与。

  让打工者吃上放心饭也是善举

  一个人性化执政的政府就应该从关怀民工这样的细节做起。尤其是要让那些为城市发展流血流汗的外来劳务工吃到安全优质的饭。

  □李嘉全

  在现代化的大都市里,几乎所有的市民都知道民工对城市建设的功不可没,但总有一些人打从心底里看不起民工;尽管任何一个市民都清楚民工对城市发展的巨大贡献,但对他们的生活细节比如吃饭问题总关注不够,一个“食”字在许多打工者的眼中,却是那么的无奈。因为,他们连个像样的吃饭场所都没有。

  一些工厂为什么不建食堂呢?据一些工厂的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厂房租金很贵,能租个几千人工作的厂房已经很不错了,如要建食堂的话,不仅要花钱,还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经过考虑,也只能让员工们受点苦了。还有一些工厂管理者认为,食堂、宿舍和工厂安排在一块,容易出安全事故,如火灾、偷盗等,因此他们在筹建厂房时,根本就没有考虑过要建食堂的问题。此次深圳工业区利用行政干预方式“强制”企业建食堂的做法值得借鉴。虽说“吃饭”这个问题是靠行政手段以“规定”形式固定下来的,个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哀,但如果对民工吃饭困境不加以解决,甚至放任自流,则是与科学发展观、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背道而驰的,是政府的失职、社会的痛楚、人性的哀叹。

  笔者以为,要建设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政府应该承担着更大的责任。要从小事上做起,从解决老百姓的吃饭穿衣入手,就具体到解决打工者吃饭这件事来讲,要真正体现对民工关怀的第一责任人首先就应该是政府。

  一个人性化执政的政府就应该从关怀民工这样的细节做起。尤其是让那些为改革开放、为城市发展流血流汗的外来劳务工有固定地点吃饭,吃到安全优质的饭。对他们中不少的人来说:吃饭问题就是天大的事,是目前最好的“和谐”。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不管经济如何快速发展,都离不开人的因素,而人的基本需求就是吃饭问题。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把数百万外来工吃饭难问题纳入议事日程,不仅是一种善举,更是人性化执政的一种体现。

  食堂是企业良莠与否的镜子

  《方案》的出台,不仅为解决深圳市五六百万外来务工者吃饭难的问题提供了保障,而且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建立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张洪清

  笔者是企业的一名职工,自从参加工作开始,就一直吃食堂,一直吃到成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食堂给了我健康,食堂成了我的第二“母亲”。

  然而,毋庸讳言,这些年来,一些企业的食堂“散伙”了,还有一些企业根本就不建食堂。据悉,深圳市常住人口已过千万,其中外来务工者达五六百万。该市现有大小工业区近600个,工业区内有餐饮经营单位约8000家,其中集体食堂仅占一半,无证经营场所近4000家,这些餐饮经营单位大都以中小规模为主,远远满足不了广大工人的就餐需求。这就造成有些民工没饭吃———到处找饭吃———“饥不择食”———给工人的就餐安全带来极大威胁,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健康没保障。同时,由于正规就餐场所缺乏,使得无证无照小饮食摊档成为工业区餐饮的主体,给卫生、安全、消防、环保等工作带来困难。究其原因,是一些企业领导不关心职工生活,有些企业光顾赚钱,不愿意做微利生意。针对这些问题,日前,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案》。笔者以为,这一方案的出台,不仅对深圳市五六百万外来务工者吃饭难和健康提供了保障,而且也是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和建立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值得其它城市学习和借鉴。

  “民以食为天”,“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吃饭是人的大事,更是民工的大事;食品安全是最大的民生,更是天大的事。然而,如果说工人连基本的吃饭都成了问题,都吃不好,都存在着极大困境,我们还谈什么执政为民,还谈什么企业发展、企业管理?

  过去企业界曾有人说,食堂是一面镜子,能映照出企业景况、政府形象及以方方面面的好坏。如今何不如此呢?希望《深圳市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方案》应尽快落实到实处,把企业食堂建起来,让职工真正听到食堂里的“锅勺瓢盆交响曲”,真正闻到食堂里飘出的饭菜香,真正感受到食堂里弥漫着的温馨,让工人一进食堂就能体验到企业生活的和谐和温暖。

  建职工食堂政府强制不得

  建不建职工食堂,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事,政府强制不得。让企业必须建食堂,不仅干预了企业的自主经营,而且有悖于社会分工原则。

  □欣岩

  深圳有数百万的外来打工人员,这些人员的吃饭问题,并且确保饭菜安全,同时还要尽可能因为饮食服务行业的脏乱差造成不必要的污染,确实让政府部门头痛。强制推行企业食堂制度,对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饮食条件,提高饮食安全系数,减少环境污染,应当有所裨益。不过,以行政命令方式强迫300人以上的企业建设职工食堂,这种做法本身却值得商榷。

  强制建设食堂,不是深圳的独创。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大跃进”,其中便有强迫各地统一建食堂的行动。那些食堂最后怎么样,还不是被撤销了?我们有理由怀疑,深圳市即将推行的企业食堂制度,究竟能否彻底得到贯彻,以及这些食堂能够营业到何年何月?如果多数食堂办不下去,企业为之付出的冤枉钱,市政府该不该予以赔偿?如果员工对此有怨言,政府的此举会不会“好心落个驴肝肺”的骂名?

  建不建职工食堂,是企业的内部事务,政府强制不得。现代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社会分工的细化。干啥的吆喝啥,隔行如隔山。除非是餐饮业的行家里手,否则,对于绝大多数企业管理者而言,他们专攻的是具体的某些产品的制造,办好职工食堂,未必是他们的拿手好戏。强制性要求企业建设各自的食堂,不仅是干预了企业的自主经营,而且有悖于社会分工原则。

  纵使政府部门可以强制企业办职工食堂,但是,却很难强制得了各个企业的员工,一日三餐必须到本企业的食堂就餐。众口难调的道理谁都知道,一个人喜欢吃什么饭菜,以及喜欢哪个食堂、饭馆的饭菜,就餐者自己最清楚。同时,他们更有自主选择就餐地点的权利。假如员工不买职工食堂的账,为图方便,依然我行我素,是不是政府方面就要全部取缔工业区内的所有商业性餐馆?取消的话,300人以下企业的员工吃饭问题如何解决?看来,吃饭问题,还是尊重些吃饭者的自主选择权为好。

  此外,如果有的企业较真,追问一句“政府有什么权力强制我们建食堂”,政府部门总得给个说法吧?假如企业不理解,一纸诉状将政府告上法庭,法院若是找不到驳倒原告的法律依据,还会站在政府一边吗?如果政府确实没有权力指使企业建食堂,深圳的这个《方案》如何推行得下去吗?所以,强迫企业统一上马建职工食堂的政令,应当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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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馈

  “裁判规则”也要反思

  □周申魁

  10月30日《工人日报》社会周刊就“药品降价”话题进行了讨论,读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在市场经济的竞技场上,药品生产和经销厂商就如同运动员,希望平抑药价的政府部门就如同裁判。在竞技体育中,如果某种运动项目运动员屡屡犯规或者视违规为家常便饭,那么就必须反思裁判的水准和游戏规则的合理性。这是人所皆知的常识。同样的道理,在药品降价大战的博弈游戏中,药品生产和经销厂商普遍对政府的重重指令置若罔闻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这就不能不说明政府的调控水平和指导规则存在重大漏洞乃至谬误。

  在历次的降价政策中,政府一直采取双轨制,一部分为必须降价的普通流通药品,另一部分为单独定价的特殊药品。后者由于制造成本较高,应该实行政府指导价。这就给了经销的医院上下其手的机会。

  更有甚者,为了规避政府降价令,药品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都倾向于开发和销售降价令中没有名字的新药,价格自然就高起来了。

  发生在药价博弈中的这些光怪陆离的把戏,看似荒谬,实际上却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体育比赛中,流传多年的一条裁判定律对我们分析药价问题不无启发———“但凡裁判能发挥灵活性的项目,很少有不出乱子的。”看来,不最大限度地降低政策的“弹性”,不尽量减少裁判的“灵活性”,新一轮药品降价行动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要打个问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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