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球大使馆”财产被查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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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8: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讯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既然做不成月球买卖,我想把‘月球大使馆’改成戒烟帮助中心。”4日下午,“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一脸愁容地说。据了解,“月球大使馆”在开盘3天后就停业了,工商部门以涉嫌违反有关规定为由扣留了该公司财物。 2005年9月5日,一家名为“月球大使馆”的公司在北京朝阳区工商部门正式注册后成立,该公司专门卖月球等星球的土地,并声称298元人民币就能在月球上购买1英亩(合6亩
虽然“月球大使馆”停业,但总公司总裁丹尼斯·霍普仍表示将继续支持“月球大使馆”的工作。“我与总公司签订了协议,并交纳了12.5万美元的许可费,需要保证每月的最低销量,现在肯定是完不成了,但丹尼斯·霍普还是表示理解。”李捷说。 此前,民法专家王才良律师称,一个合同的标的物必须是合同人有所有权的,而所有权是法律规定的个人能够占有、支配、处分该物的权利。而月球是人类的共同财富,不属于个人。个人无法占有、支配、处分,所以称拥有月球是不可能的。不拥有月球而出卖月球土地就是一种欺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