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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副省长就坚持三原则体现两特色接受专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9:17 正义网-检察日报

  

湖北省副省长就坚持三原则体现两特色接受专访

  记 者:阮副省长,我们知道您一直很重视我省检察机关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请您谈谈开展这项专项工作的意义好吗?

  阮成发:开展专项工作十分重要和紧迫。从现实层面来讲,它是对近年来整顿和规
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纵深推进,是巩固、深化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成果的重要举措。从长远意义来说,开展专项工作是落实

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和谐湖北”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

  记 者:那么,您认为专项工作要抓住什么重点,注意哪些工作原则呢?

  阮成发:开展专项工作必须坚持正确的工作指导原则。一是要坚持以查案工作为中心,通过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遏制住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活动猖獗的势头,严惩刑事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二是要坚持打击和预防并重,注重预防,通过宣传教育,对“三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制教育。三是要实现专项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 者:专项工作在湖北启动已经近一个月了,您认为湖北的专项工作有哪些特点?

  阮成发:我看有两个方面的特点。第一,我们注意结合省内实际。强化市场监管与执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查办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刑事犯罪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违法犯罪密不可分,因此,省检察院、整规办、公安厅、监察厅提出将两个专项活动合并统一部署、联合行动,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审定,并得到批准。这样更有利于形成合力、增强实效。

  第二,为从根本上解决“发案多、查处少,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少,查处一般违法犯罪分子多、追究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犯罪少”的现象,湖北省检察院、整规办、公安厅、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及时移送涉嫌经济犯罪与渎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规定》,这标志着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职务犯罪监督三方协作衔接的新机制正式建成,形成了打击经济犯罪的工作合力。

  湖北50余个部门参与专项工作

  本报武汉11月5日电(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毕敏) 记者日前从湖北省检察院获悉,该省集中查办破坏市场经济渎职犯罪专项工作自8月24日启动以来进展顺利,先后有50余个部门参与进来。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在专项工作中共立案31件32人,其中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5人,司法机关工作人员6人,重特大案件10件10人,这些案件共造成经济损失4997.5万元。

  据了解,湖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专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罗清泉,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黄远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郑少三,省人大副主任邓道坤先后作出批示,要求惩防结合,注重预防,把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8月8日,湖北省委办公厅发出了督办通报,把开展专项工作纳入了重大督办事项。

  目前,湖北省在专项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党委、政府督导,省检察院、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公安厅和省监察厅联合组织,50余个部门参与的工作格局。湖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把专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中,增强全局观念,坚决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及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和部门、行业垄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强调把开展专项工作情况作为衡量各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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