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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兄上马凳师弟摔断肠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09:57 沈阳晚报

  师傅也有责 连带判赔偿小木匠随师傅外出装修,正站在两米高的马凳上等同事取料时,另一名学徒师兄竟突然跳上马凳,致使二人都从高凳摔落,小木匠被摔成重伤。记者11月5日获悉,学徒师兄被法院判赔小木匠8.5万余元损失,带徒弟干活儿的师傅负连带赔偿责任。

  老木匠张老汉与某装饰公司合作多年。2004年8月,装饰公司将其承揽的一宾馆木工
吊顶工程承包给张老汉,老汉便带着雇来的几名木匠开始施工。8月13日下午3时,在二楼一房间内做吊棚学徒的木匠小王,正坐在2米高的马凳上等同事取料回来。这时,在另一工作间干活儿的木匠刘某过来向小王要铅笔。说话间,刘某跳上马凳,致使二人都从高凳上摔下来,小王被严重摔伤,当即被送往医院救治。医院对小王施行空肠部分切除术、空肠十二指肠吻合术,后经司法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

  出院后,小王一纸诉状将装饰公司、张老汉及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判令三方赔偿其因摔伤所花费的医疗费等费用10.2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刘某与原告不在同一施工现场,其自行来到原告施工现场,且向原告要铅笔,根本没有必要上马凳去取,应当认定刘某上马凳与原告从马凳摔下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故刘某应对原告的损害后果负赔偿责任。而刘某和小王均为张老汉的雇员,且处在学徒当中,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被告张老汉作为雇主应负连带赔偿责任,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再根据本案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向被告刘某另行追偿。而被告装饰公司作为发包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某承担小王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计7万余元,同时给付小王精神损害抚慰金1.5万元,张老汉负连带赔偿责任。本报记者王野郊记者电话:133040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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