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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报金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0:17 沈阳今报

  惠及一方澶啸■背景事件

  今后,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将免学费、杂费;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录取分数段将降低20分。据介绍,日前,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联合发布实行《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以切实保障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合法权益。

  作为风险性高的职业之一,人民公安在维护社会治安安定稳定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他们由于所从事职业的特殊性,也承担着巨大的风险。一份资料统计,去年全国有443名警察英勇牺牲,而在今年上半年,全国就有223名民警殉职,2826名民警负伤。公安人员的风险由此可见一斑。

  高风险的职业,自然应该有与之相匹配的待遇,这是个无可争议的事实。譬如在抚恤金上,在伤残补助上,以及其他与之相关的待遇上,政府都应该制订相应的政策,为高风险职业的从事者解决后顾之忧,对这一点,恐怕是没有任何争议的。

  但若将入学优先这一政策当成一种福利待遇,则可值得商榷。特别是,将这一政策放大到社会上的各种从业高风险的职业之中,我们会发现,入学优先还不是所有高风险职业从事者都能享受到的,这就是一个关乎社会公平的问题了。

  在这一点上,国家各部委及各地都制订了不同的相关政策,譬如运动员获得相应级别的冠军,就可免试入学,譬如见义勇为而牺牲者子女也可享受入学降低一定分数的待遇。

  平心而论,高风险的职业并非惟独公安这一职业,譬如矿工、记者、医生等职业,现在也都承受着巨大的风险,但因公牺牲的矿工、记者、医生等的子女们也会享受到与公安一样的入学优先待遇吗?目前看,显然还没有与之适应的政策。

  正是基于上述原因,中央三部门制订如此政策,虽然其良好初衷人人皆知,但由于其始发点可能导致不公平,因而凸显其不适当的一面。

  即便是不考虑入学优先是否应成福利待遇的因素,由于这一政策具有独一无二性,因而这一政策的实施,受到公众的质疑是完全正常的。

  这种质疑并非是对这一政策的否定,而更多的原因在于这一政策没有推及到更广泛的范畴。相信如果入学优先政策的制订惠及所有高风险的职业,那么质疑之声自然不攻自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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