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环经济法列入立法计划 循环经济发展论坛年会通过“厦门共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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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0:31 南方日报 | |||||||||
综合新华社厦门11月5日电 由全国人大环资委、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环保总局等共同主办的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5日在厦门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盛华仁、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出席论坛并讲话。年会通过了关于推进我国循环经济发展实践的“厦门共识”。 “厦门共识”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
中国循环经济发展论坛2005年年会的主题为“循环经济在实践”。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在年会上说,我国循环经济发展要依法促进,循环经济法已经正式列入了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并由全国人大环资委负责组织起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