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实行“评议制” 厅长向人民群众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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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1:17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今后,江苏省从普通民警到公安厅长都要定期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接受评议监督。江苏省公安厅党委日前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正式实行“三个报告评议”制度: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向人民群众报告工作、接受评议;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和基层所队领导班子向民警报告工作、接受评议;省、市、县级公安机关在向党委、政府报告工作的同时,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接受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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