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贷”将有专门罪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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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3:39 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骗银行贷款要有专门罪名了。日前,在“2005中国金融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提出:要研究修订《刑法》相关条款,扩大“挪用资金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等罪的适用范围,增设“骗取银行贷款(信用)罪”等新罪名。 近年来银行案件总数已经稳中有降,能像以往那种轻而易举“骗贷”到手的已经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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