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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贷”将有专门罪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3:3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据《扬子晚报》报道,骗银行贷款要有专门罪名了。日前,在“2005中国金融论坛”上,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提出:要研究修订《刑法》相关条款,扩大“挪用资金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等罪的适用范围,增设“骗取银行贷款(信用)罪”等新罪名。

  近年来银行案件总数已经稳中有降,能像以往那种轻而易举“骗贷”到手的已经很
少了。一家银行人士则认为,什么是“骗贷”案件,有时候很难界定。我国目前关于破产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那么也许这些企业最后就逃废债务,成了“骗贷”。因此要积极完善《企业破产法》中的一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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