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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分钟4700元被盗 奔波一年获赔两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3:56 新闻晚报

  老李(化名)觉得那17分钟是他有生以来度过的最漫长的17分钟。当柜面营业员告诉他卡里只剩几百元钱的时候,他几乎瘫倒在地,就在这17分钟里,他银行卡上的4700元钱没有了。协商、找律师、起诉、四次出庭,奔波一年,等来法院的判决结果是,银行赔偿他200元。

  17分钟被盗取4700元

  2004年11月12日早上8∶38,老李到某银行的ATM机上取钱。

  当时身后围着三四个人,但他没有注意到。取了300元之后,他还想再取一些,哪知机器按键失灵了,身后的人起哄说:“还不去银行找人看看!”老李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便走进银行询问保安。经验丰富的保安一听便说:“完了,你的卡被那些人拿走了!”老李再到ATM机前,按键功能恢复了,可他的卡没了,那几个起哄的人也不见了,前后不过十几秒的时间。

  “我的卡被人拿走了”,老李奔进营业厅,保安叫他赶快挂失,他跑到11号窗口,可工作人员叫他排队,6分钟后,才轮到他办理挂失。但此时银行工作人员又要他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老李只好又跑到外面找地方复印。等这些手续都办妥时已经是8∶58,老李最担心的事情发生了,根据银行电脑记录显示,在这17分钟内,老李的卡分两次被取走了4500元和200元。

  一年等来200元赔偿

  老李与银行协商无果,准备起诉,要求银行赔偿他卡上损失的4700元。起诉费300多元,律师费2000多元,老李都认了。那4700元钱对他也成了个符号,可他就是想不通,如果银行能给他挂失,这钱怎么会被取走。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银行提供的录像资料显示,老李8∶41离开ATM机,8∶47开始办理挂失,中间间隔时间为6分23秒,原告老李无法证明自己在这6分23秒内曾申请挂失,缺乏必要的人证物证,所以银行延误挂失的说法不成立。银行在受理挂失业务后,没有在合理时间内为他冻结账户,核对老李身份证之后还要求他去外面复印身份证,致使他人在8∶56从老李的卡内取走200元,被告银行对此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ATM机已加遮挡屏

  等到这个结果,老李非常失望,他一再表示还要上诉。

  记者近日在该银行看到,ATM机外加了一个遮挡屏,后面的人再也不能轻易看到取钱人的密码了。这家银行的保安和工作人员都告诉记者,如果储户遇到类似恶性事件,只要说明是紧急挂失或口头挂失,基本可以在3分钟之内办完资金冻结。但对老李的事情,他们都已不愿再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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