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公司一个财务 敲错公章惹纠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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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4:00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 两家公司设置了同一个财务人员,在出具收据时敲错了公章,致使员工杨先生想讨回这笔钱款时欲诉无门。日前,在嘉定区法院的调解下,杨先生讨回了1600余元。 杨先生在某印刷器材公司工作,双方本约定社会保险费由公司缴纳,后来公司要求杨先行垫付并开具收据。今年年初,杨向劳动仲裁委员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返还2004年4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3600元,并提供了公司每月出具的收据。仲裁委审查后认为,杨提供
杨先生把实业公司告上法庭,实业公司最终承认和印刷公司在同一场所办公,财务人员也为同一人,可能财务疏忽敲错了章。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实业公司返还杨先生1629.15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