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票上车前受伤车站仍需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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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5:10 海峡都市报 | |||||||||
读者王先生问:我去某车站准备乘车,在装放行李的过程中,被另外一辆车上掉下的一包货物砸伤,车站以我当时还未购票,未与我形成运输合同关系为由拒赔。问能否要求车站赔偿? 吴思安律师答:车站作为承运主体未尽安全防范义务而致王先生损害,是违约,另外一辆车货主的货坠落致王先生的损害,为侵权,这属于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两种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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