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自称有艾滋 咬伤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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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5:30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王华友 本报讯福州一个男子,酒后开车撞上别人车屁股,竟要别人赔他50元钱!交巡警要求其抽血检查血液酒精含量,他竟一口咬住民警的手背,之后还威胁说自己有艾滋病,甚至要打公安督察电话告民警……办案民警说,当警察这么多年了,还真没遇到过这种无赖!
昨日下午4时左右,一辆海南马自达小轿车和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在白马路红旗饭店门口发生追尾。“马自达”车驾驶员汤先生发现“桑塔纳”驾驶员浑身酒气,涉嫌酒后驾车。汤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追尾刮伤了自己车辆,还索要50元的“赔偿金”,他当即报警。 台江义洲派出所民警和台江交巡警大队案件调查中队的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将两部事故车辆停放到附近停车场,并要求两名驾驶员到市一医院进行强制抽血检查。为检测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民警依法要求两名当事司机抽血鉴定,但“桑塔纳”驾驶员毛某坚决不配合,在医院内赤裸着上身大声喊叫。 下午4时20分左右,台江区洋中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交巡警郭宏、黄桂忠赶往市一医院增援。但是醉醺醺的毛某依旧不配合抽血检查,并踢翻桌子,趁着混乱抓住民警郭宏的左手背狠狠地咬了下去。郭宏使劲挣脱后,他又回身朝着另一民警黄桂忠的手臂咬去,幸亏黄桂忠反应快,及时将手臂抽回。 毛某咬完人后,还洋洋得意地说自己是艾滋病患者,要打公安督察电话告民警。直到毛某的两个家人赶到医院劝说,毛某才作了抽血检查。 民警郭宏的左手背被毛某咬出2个破口,造成0.5厘米×0.5厘米大小的咬痕,但其是否感染艾滋病要等明天鉴定后才能确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