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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规划腐败后果严重 监督机制漏洞百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6日16:01 新华网

  当前,中国处于城市化的转轨时期,在各地纷纷提出“经营城市”的理念和策略背景下,城建规划腐败的迅速滋生和蔓延,成为一种令人深思的腐败现象。由于城建规划的特殊性,规划之笔一旦产生腐败,导致的恶果往往可能伤及一座城市的长远发展,所以有人是这样描绘城建规划腐败的严重后果:“一枝罪恶之笔令一座城市畸形发育”。

  据统计,城建规划腐败大多数是带“长”字的各级领导干部所为,城建规划腐败典
型地体现出权力在失控后的寻租特征,即权力资本化。因此,如何有效遏制权力在城建规划领域的泛滥失控,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违规规划制造城市“毒瘤” 先建后炸千万资产毁于腐败

  近年来,四川城建规划腐败屡屡发案,其中影响最恶劣的当属“成都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腐败案”。在这个“全国首例城建规划腐败案”中,主宰城建规划大权的官员朱笔一挥,展示成都形象的的窗口通道——迎宾大道顿然缩水走样,不仅严重影响景观效果,而且还导致两幢新修高楼被炸毁,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是成都市近年修建的窗口大道。2003年初,细心的人们就发现迎宾大道部分路段显得怪模怪样:两边的绿化带不对称,一边粗一边细,细的那头正在建楼盘,红枫半岛花园、锦城豪庭,听上去很豪华。

  后来的事实证明人们当初的感觉是正确的。位于迎宾大道东段南侧的 “红枫半岛花园”项目与位于迎宾大道西段南侧的“锦城豪庭”(锦城苑)项目,其建筑规划存在严重问题。据法院查明,锦城豪庭1号楼超越红线10米,红枫半岛花园会所超越红线5米,两个违规项目共侵占绿地面积1.09万平方米,使堂皇气派的迎宾大道本来规划的20米绿化带骤然缩水至10米,严重影响了迎宾大道作为成都市窗口大道的景观效果。

  这两个明显是城市景观“毒瘤”的建筑规划项目,竟然是在前成都市规划局副局长徐俐、袁锋手中审批通过的。而这2名女副局长,都是喝过“洋墨水”的技术官员,尤其是袁锋,还在德国专门学习过两年

城市规划,曾被认为是“不可多得的专业技术人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成都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腐败案”中,徐俐先后收受了36万元人民币和2万美元以及其他财物。袁锋收受了贿赂3万多元人民币。在侦查机关扣押的徐俐364万元的家产中,除了合法来源和接受52万元受贿款项外,徐俐尚有11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最后,徐俐、袁锋分别被判处13年、3年6个月有期徒刑。

  监督机制漏洞百出 权力寻租扮演“狼吃羊”

  权力失控的根本症结在于相关制度设计的缺陷,而制约权力使之良性运作的根本出路也在于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其中最重要的方面,首先要建立清晰平衡的权责体系,其次是公开权力运行的全部过程,使其暴露在阳光下。

  近年来城市违法建设不断增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形象的“形象”。许多违背规划原则的现象,亟待纠正,比如,不经审批或违反规划审批规定进行开发,擅自变更规划审批内容,批少建多,超面积加层,越线移位,挤占道路红线等等。每一桩违规规划背后,都有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在与现行游戏规则做斗争性的利益博弈。权力寻租在城建规划领域屡屡成功扮演“狼吃羊”的事实,说明城建规划部门的监督机制尚存在较大缺陷。

  朱德川(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这些缺陷首先表现在制度设计上缺乏明确的“警戒线”界定和惩处措施的规定:在履行《规划法》的职责要求中,尽管有不能擅自更改规划的规定,但并未对“若更改规划应经过哪些程序”作出具体而严格的界定,更未对“一旦违反规定将受到何种惩处”作出明确规定。

  近年来城市违法建设不断增多,已成为影响城市形象的“形象”。许多违背规划原则的现象,亟待纠正.

  透视城建规划部门的监督操作流程,也可以较明显地看出监督机制的不完备。在规划局内部,审批项目的局办公会和审核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局技术审查会是规划局的两个核心,但“审核规划与项目的审批严重脱节”、“规划调整随意性大”等现象在城建规划部门并不少见,有的项目常常由主管负责人说了算,久而久之,项目不通过处审会成为一种本质上违反规定的惯例。

  胡光伟(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教授):城建规划腐败,典型地体现出缺乏监督的权力的独断性特征,它突破了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的游戏规则约束,形成了一种无往不胜的潜规则力量。可怕的是,这种潜规则力量是非理性的,它以权力的自我表达和实现为终极目的,因此它对现行利益秩序的破坏很大。

  朱德川: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显示,因领导打招呼而违规办理规划已经成为城建规划部门的潜规则。在成都“红枫半岛花园”和“锦城豪庭”案件中,成都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兼总工办主任杜伟光在副局长袁锋打招呼后,违规将“红枫半岛花园”项目作为现状反映在新的153控规图中,使已经设计好的20米规划绿化带变成10米,然后又无视《规划法》第29条关于建设项目必须服从规划的规定,将违规规划在自己主持的局技术审查会上予以通过。

  如何约束权力“不规矩的手”?

  于城建规划的特殊性,规划之笔一旦产生腐败,导致的恶果往往可能伤及一座城市的长远发展,所以有人是这样描绘城建规划腐败的严重后果:“一枝罪恶之笔令一座城市畸形发育”。

  权力失控的根本症结在于相关制度设计的缺陷,而制约权力使之良性运作的根本出路也在于制度的创新和完善。其中最重要的方面,首先要建立清晰平衡的权责体系,其次是公开权力运行的全部过程,使其暴露在阳光下。

  朱德川(四川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权力在城建规划领域大肆寻租并且屡屡得逞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权责严重不对称,权力泛滥后的现实收益和风险成本根本不成比例,这种严重失衡的权责体系事实上助长了城建规划腐败的进一步恶化。解决之道,应从制度创新入手。首先要建立行政过错追究制,明确经办人员、科长、处长、局长的各自职责,如果一旦出现职务犯罪,不仅对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而且还要根据不同职责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过错。同时实行建设项目审批终身责任制,只要是其审批的项目,就要负责到底。

  肖丕楚(

四川大学经济系博士生):权力寻租的外部环境必然是封闭的,其方式必然是暗箱操作。因此,要遏制权力的泛滥失控,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在这方面,西方国家的一些经验可资借鉴:在规划上尽量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即使没有公示,任何公民也可以免费查询,了解相关城建的详细规划。在具体执法管理程序中,城建规划部门应公开执法依据及结果,便于竞争者之间以及他们对许可机关的监督,防止幕后权钱交易。公开控制性规划图,特别是对局部的规划调整,必须对被调整地区的当地群众进行公示。记者 刘大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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