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被人"抢"走男青年扎死"情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0:30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玲通讯员周建州)交往多年的女朋友被别人“抢”走了,19岁的男青年一路跟踪“情敌”,用水果刀将其扎伤致使其死亡,当他准备逃跑时,拨通民警的电话,选择了自首。 11月2日上午8时许,海港公安分局河东派出所民警王宝军接到自己曾经帮教过的小毛打来的电话。当小毛在电话里说自己把人扎伤了想逃离秦皇岛时,王宝军劝他自首。当晚
记者从河东派出所刑警中队了解到,小毛的女友和他分手转和一徐姓男子处朋友,他认为是徐某“抢”走了女友。11月1日晚,他尾随前女友和徐某,与徐某发生了争执,并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徐某左胸扎伤,然后逃离现场。徐某在被送到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据悉,小毛已于11月3日下午被移交公交分局,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