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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要借款不成实施绑架 赵某等人被逮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1:26 北方新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 刘建军 通讯员 周卫家) 10月31日,由于涉嫌绑架,以山西人赵某为首的3个犯罪嫌疑人被呼市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据了解,在一次赌博中,刘某向赵某借了2万元钱。随后,赵某多次找到刘某催要借款,刘某以没钱为由一直没有归还。10月5日,赵某伙同另外两个人把刘某骗到内蒙古金穗大酒店南侧的一条小巷里,用事先准备好的绳索把刘某绑了起来,并且用胶带封住了刘某的
嘴。紧接着,赵某等人开着刘某的桑塔纳轿车把刘某起绑架到山西省阳泉市,关在王某的出租屋里。实施了绑架以后,赵某多次让刘某往家里打电话,索要赎金10万元,并且声称如果不付钱就撕票。刘某的家属接到绑匪的电话以后,考虑到刘某人身安全,立即筹集了4.9万元钱汇给了赵某。10月9日,赵某开车把刘某拉到山西省忻洲市放掉,让他再拿10万元钱赎车。

  接到报警以后,呼市赛罕区公安分局的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且一举将赵某等3个犯罪嫌疑人抓获,王某在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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