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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五千档案五年束之高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01: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日前,福建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规定,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隶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立相应机构,以加强对用人企业职工档案的规范管理

  本报讯(记者吴铎思)日前,福州开始办理第二代身份证,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向档案寄存人员发出公告,但到目前为止,还有不少档案寄存者未见踪影。该市场大约有5000份档案5年来没有人理,弃档现象严重。日前,福建省有关部门联合出台规定,要求各级劳动保
障部门隶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设立相应的公共职工档案管理机构,加强对用人企业职工档案的规范管理。

  据了解,每年几百元的档案管理费是导致弃档的主要诱因。2002年以前每年的档案管理费是600元,这对于刚走上工作岗位的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2002年之后,档案管理费才下调到了每年360元。按照现有的档案寄存收费每年360元标准计算,仅此一项,福州市档案寄存市场便可赢利1500万元~2000万元。

  有专家指出,对于众多档案寄存者而言,管理中心只收钱不服务的不作为管理,才是造成弃档现象普遍的根本原因。

  本来,寄存了档案可以享受“落户、人事档案保管、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等服务,但许多存档者表示,每年都在交管理费,但从来没有“享受”过任何“服务”。

  “由于种种利益驱使,劳动、人事等部门之间互相扯皮,也为存档者制造了不少麻烦。”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比如存档者办理失业登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要求你的档案存放在劳动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而评定职称又在人事部门进行,档案寄存在劳动部门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士又将被挡在门外。”

  针对上述问题,有关专家指出,应当把档案管理纳入公共服务体系,这样人才能享受到更便捷更全面的服务。此外,还应当取消人事档案收费制度,免费为寄存档案的人才提供档案管理服务,真正实现政府职能向服务型转变。

  日前,福建省档案管理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出台的《福建省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隶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应设立相应的公共职工档案管理机构,管理本辖区内失业人员、退休职工档案,并受用人单位或自谋职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流动就业人员、自费出国学习人员、境外就业人员委托管理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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